Game Night | 游戏侵权的界限
Game Night
Game Night 专栏,集慧智佳游戏中心出品。汇集江湖英才,聚焦游戏产业,用知识产权的独特视角解读游戏IP源、开发运营、周边衍生全产业环节的法律问题。
在游戏之中,看见游戏以外,周五更新,不见不散。
常常听说一款游戏涉嫌抄袭,可能是画面近似或玩法相同,甚至游戏人物雷同“撞脸”,但非专业人士怎么去判断呢?在这篇文章里,笔者就简单介绍一下关于如何判定一款游戏的侵权行为以及界定侵权范围。
01
授权
这里的授权指的是版权授权,笔者先拿家喻户晓的86版《西游记》来举个例子。
86版《西游记》曲作者许镜清与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港在线”)的侵权诉讼官司,起因是原告许镜清认为被告蓝港在线未经授权便在网络游戏中擅自使用86版《西游记》中《西游记序曲》及《猪八戒背媳妇》等两首音乐用作配乐,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署名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一些列著作权。遂将该公司起诉至石景山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登报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60万。
最终法院判定,蓝港在线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网站首页上刊登致歉声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许镜清经济损失。
作为金庸武侠迷,笔者再讲一个社会影响比较大的,金庸小说因授权改编而发生诉讼的官司。
2013年金庸先生联合完美世界和畅游两家游戏公司,大力打击未经其本人授权的侵权、盗版游戏并责令下架。
比较典型的要属2014年完美世界诉昆仑万维侵权的案件,因为昆仑万维运营的游戏涉嫌侵权金庸的武侠小说。而被侵权的小说改编版权方正是完美世界,昆仑万维没有经过授权便私自在游戏中使用金庸小说里面的故事情节与社会背景。
经审,昆仑万维等被告的被诉行为,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不正当竞争”为依据,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600万元的经济损失及31.9万元的合理支出。
02
源代码
笔者曾在之前发表的Game Night | 关于手游的“爱恨情仇”这篇文章里,拿 “王者荣耀”和 “Mobile Legends”这两款游戏做了分析。
源代码侵权一般玩家是看不出技术层面问题的,最直观的就是会觉得两款游戏非常近似,甚至会出现照搬的框架。
比如:不同企业开发的两款游戏,他们的角色建模近似、场景地图框架一致、甚至在A款游戏中,用了三招击败怪兽,而B款游戏中也是用了相同的三招技能击败。原因很简单,因为A、B两款不同的游戏使用的却是相同的源代码技术。就像是绘本一样,结构已经定死,无论涂上任何不同的颜色,它的框架都不会变。
游戏软件是由源代码组成,很容易被复制。对于一款游戏来说,源代码就是整个游戏的核心。侵权方在抄袭源代码后,很可能会把游戏的界面、模型、道具、地图、技能等改变,所以很难察觉到侵权行为。
游戏源代码泄露主要来源于黑客入侵或离职技术人员“顺手牵羊”,所有非正常手段获得源代码的行为都是非法的,不仅侵犯商业秘密,违反了法律,严重可能还会被刑事追责。
03
衍生品
游戏衍生品总体来说属于游戏著作权授权中的一种延伸,笔者将衍生品单独提炼出来主要是想表明其重要性。
衍生品是一个很大的范围,它包含了各种工具、生活用品、甚至可能只是一个IP概念。在游戏中选取角色、道具等元素进行原模衍生或是改编,此处便涉及到了版权所有者的授权范围。如:授权合同中人物的服装造型、色彩、招牌动作等是否可以改为Q版或是换个发色?以及古代人物是否可以替换为现代服饰等。
游戏中自己所开发的游戏产物,如果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他人所使用,属于被侵权,企业可以将游戏中的元素作为商标或是拆解作为外观专利去保护,作为美术作品以及类电作品登记保护。
以上三点是游戏侵权比较显著的特征,但侵权的范围也是比较广阔,例如游戏名称作为商标被抢注,或是涉及游戏出海的公司对于境外法律、运营模式都不熟悉等一系列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不仅贯穿了游戏IP、开发、运营以及游戏周边衍生的各个环节,更是为企业保驾护航,对一切侵权说“NO”。
注:部分图文源自于网络
作者简介:萝莉很忙,爱美食、爱音乐、爱旅游的二次元网瘾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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